发表时间:2018-4-12 来源:南阳市生态文明促进会 作者:系统管理员
4月9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聚焦长江经济带 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关注近期长江沿岸一系列非法倾倒事件的读者,应该知道这个《行动方案》令出有因。
一、中央领导因污染事件作出重要批示的提法需重视
生态环境部官网释放的新闻通稿提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把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非法转移和倾倒固体废物案件,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
中央领导因具体的环境破坏事件作出重要批示,这个提法不容小视。回顾以往,公开报道中,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还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等作出过重要批示。这些大事,后来的演化发展,都在十八大以来的生态文明发展史上刻上了重要印记。
这一次,中央领导聚焦长江沿岸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问题,再一次明确地向长江经济带的11个省(直辖市)表明立场,要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切实保护长江“母亲河”生态环境安全。
二、长江沿岸固体废物处理现状堪忧,亟待优化管理
早在2016年初,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然而,后来曝光的一系列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事件,件件都是触目惊心:
2016年12月,长江太仓海事局在巡航时发现,约3万吨垃圾抛入长江,有害物严重超标。
2017年下半年,在长江安徽段先后查获了近万吨的外省工业垃圾,有近2500吨倾倒在了铜陵段的江滩上。
3月27日至29日,新华社联合安徽省环保厅对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进行暗访,发现该园区部分企业非法将工业固体废物堆放长江岸边。经查,两处现场堆放固体废物约6.05万吨,其中有异味的0.8万吨,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措施的1.45万吨。
长江经济带的保护已被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母亲河却依然频频受伤。在生态文明建设得到前所未有重视的今天,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
三、解决问题有路径
此次生态环境部部常务会议通过的《行动方案》,意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开展专项行动。官方明确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抓重点区域,排查当先
将以长江经济带11个省(直辖市)作为重点区域,认真排查沿江沿岸固体废物,督促当地政府及时妥善处置。
(二)查源头,建处置和追责机制
要查清源头,严格追究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责任,督促固体废物产生地政府尽快建立健全废物处置机制,切实消除环境隐患。
(三)中央环保督察督促地方政府担当主体责任
要及时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移交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限期解决,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要内容,强化督察问责。
(四)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共同攻坚
要强化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好社会监督力量,共同打好这场战役。
四、打赢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本月初,习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思路和举措,长江保护修复就是必须打好的“七大攻坚战”之一。
过去几年,是生态文明建设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几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进入了新时代”,环保法“长出了牙齿”,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其他责任主体必须尽快领会国家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决心,停止侵害长江生态环境;地方政府也应按照《行动方案》,排查污染源,建立处置机制,加强跨省市合作,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打赢长江保护修复这场攻坚战。
别再让母亲河受伤。